
在农村自建房需要办理房产证时,需要进行以下步骤: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进行审核并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去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将申请表交给县规划建设局进行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农村自建房办理房产证时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证明申请登记的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其他必要材料。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还需要提供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而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还需要提供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84条规定,在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房屋登记机构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只有经过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才能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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