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和要求是怎样的呢?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三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以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具体的证明材料因个人情况而异。例如,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
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1.购买、建造、翻修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哪些步骤?
提交申请资料→公积金中心审批→担保中心审批→合同面签→交易(抵押)登记→放款审批→银行放款。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或定金收据;收入证明、供款和收款账户;《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房管局开具);受托放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具体流程包括:买卖双方到公积金中心三楼交、验资料;等审核通知;接到通知开始办过户(交易中心);买家带上过户回执,到担保中心办理剩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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