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如果购房人因房屋质量、结构问题、规划或设计变更导致房屋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并要求解除合同,售房单位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 如果购房人因房屋建筑面积误差超过3%的特别值而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交由房产测绘中心确认的预测绘和实测绘报告。
3. 如果售房单位因其责任而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登记,导致购房人要求解除合同,需提交退款证明。
4. 如果购房人因按揭贷款未能获批准或批准后无法偿还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需提供由贷款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5. 如果售房单位的工作人员误将购房人的房屋信息录入错误,或者购房人在所购项目中要求更正合同信息,需重新签订并备案新合同。
6. 如果购房人因出国留学或定居要求解除合同,需提交护照和留学、定居许可证明。
7. 如果购房人或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而要求解除合同,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
8. 如果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房屋备案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屋租赁进行的登记工作。在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审查,并由税收员复查。
1. 如果需要注销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需要填写申请表。
2. 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不得遗漏。
3. 填写变更表时必须清楚描述合同条款变更后的内容,不需要写原内容。
4. 已做抵押登记的注销和变更登记备案的合同必须先撤销抵押登记,并携带撤销抵押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5. 注销登记备案时必须带齐所有合同,变更登记备案只需带一本合同,并且必须由双方签名盖章,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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