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使用证》对于房地产的物权非常重要,开发商如果不按照合同办理《土地使用证》,就是违约行为并且会侵犯业主的权利。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住宅不动产物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具备。
1. 如果缺少《土地使用证》,那么不动产的物权就是不完整的。因为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地产的物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因此,业主在购买房产时,应该同时获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但开发商有时候只提供了房屋所有权,而没有提供土地使用权。
2. 如果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在转让过程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部分将没有法律效力。根据《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才会生效。如果没有完成登记,就不会生效。因此,如果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业主就不具备法律上的土地使用权。
3. 如果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房地产的价值将会严重缩水。根据《物权法》第149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会自动续期。这条规定使得原本只有70年产权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其具备了传世的私有财产性质。但是如果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就没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无法作为传世财产存在。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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