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定金需注意哪些?如何避免财物丢失?

买房交定金需注意哪些?如何避免财物丢失?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方式。在买房时,交定金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小编为您解答。

一、如何区分房屋认购书中的定金与订金?

1. 如果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是订金,则应当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处理,即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抵作房价款。如果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返还所收费用,除非当事人之间有其他约定。

2. 如果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是定金,则应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处理。如果是因买受人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是因买卖双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出卖人应该返还定金。

二、买房交订金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 定金不得超过房价的20%。

2. 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开发商应向您出示预售许可证;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则开发商应向您出示大产证、住宅使用证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3. 您的房款应直接支付给开发商。如果您希望留下痕迹以备将来可能出现的纠纷,您可以向开发商要求其银行账户,在备注中注明是哪套房子的房款,并留好存根。

4. 按照现行政策,只有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包括军官证)的人才需要公证,例如持护照、回乡证、大陆来往证的人。

5. 房款一般在交房前付清。开发商一般只有收到全部购房款并具备相应手续时,才会交付房子给您。

三、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未订立,认购定金应否退还?

孙先生签订了认购书并交了2万元的认购定金,但由于工作调动,他不需要购买该商品房,于是希望退还认购定金。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如果是因为买受人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可以不退还定金,除非双方之间有其他约定。因此,由于孙先生自己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订立,认购定金不应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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