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是人生重大事件,必须谨慎考虑。但也有可能出现选择失误或房屋质量问题的情况。退房并不是随意想退就能退,但在以下情况下,购房者可以理有据地要求退房。
一、开发商存在以下问题时,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1、如果开发商没有完备的法律文件,购房合同应属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有完备证件才能盖章、销售房屋。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则属于违法行为,购房者签署的合同也将无效。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2、如果开发商未按期交付房屋。根据现行《司法解释》,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内仍未履行合同,则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返还房款及支付利息。
3、如果开发商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
二、如果购房者个人资质出现问题,导致无法履行约定:
如果购房者的住房贷款银行未批准,双方无法就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合同无法履行,则购房者有权退房。
三、如果房屋本身存在问题:
1、如果交房时房屋面积与签约时误差超过3%。
2、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使用。
3、如果房屋质量有严重问题,无法交付使用。
一言不合就要求退房是不现实的。但如果以上任何一点符合,购房者就有权要求退房。如果开发商不配合,购房者应懂得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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