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通常只有70年,虽然许多人认为70年的产权足够一辈子,但房屋可以转让、买卖和继承。当房屋的70年产权到期时,该怎么处理呢?本文将为您介绍如何处理房屋70年产权到期的问题。
一、房屋产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990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并实施了第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较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这意味着,居民购买的商品房仅有70年的产权。
根据《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时,会自动续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到期后,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时,应在到期前一年内申请续期,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外,应批准续期申请。如果要续期,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房屋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1、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房屋业主可以联名提出申请,如果续期申请未与社会公共利益冲突,应该批准申请,并补交土地出让金。此价格应低于同类土地出让金。
2、如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批准续期申请,则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于土地上附着的房产,应根据收回时的参与价值给予补偿。
三、特殊的房屋产权到期情况的处理方法
房屋的70年产权到期可能是因为房屋已经使用了70年,也可能是因为一些意外事故的发生导致房屋产权到期,如遇不可预测的天灾导致房屋损毁。对于这种情况,房屋已经被损毁,也就没有了续期的可能性。此时,相关单位会选择使用住房实物救助或货币救助两种方式对灾民进行补偿。如果灾民自愿申请并接受住房实物救助或货币救助,原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就会自行终止。这意味着,只要接受了安置,原来住房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就失效了。
另外一种情况是,房屋可能因城市规划需要而拆迁。对于这种情况,需要根据现行的拆迁补偿规定,协调房屋住户,对需要拆迁的房屋业主进行拆迁补偿。不过,业主在获得相关补偿后就会失去原来住房的产权。
以上是本文为您整理的房屋产权到期的处理办法。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