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是很多购房者不得已做出的选择。有时特殊情况会让他们做出这个决定。
1、房屋面积有误差
房屋面积的误差标准为3%。如果误差超过了3%,购房者就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退房。
2、延期交房
开发商未在约定期限内交房,购房者催告后仍然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交付,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退房。
3、擅自更改房屋规划设计
购房者发现开发商擅自修改房屋结构或用途等情况,可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房。
4、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
房屋质量严重问题且影响到购房者居住和安全,如承重墙出现裂缝,可要求退房。
5、房产证不能按期办理
开发商超期未办理房产证,且期满后超过一年仍未办理,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6、购房者未能办理银行贷款
因买房大多依赖贷款,若因非买卖双方原因导致贷款未能成功办理,可根据合同申请退房。
7、一房多卖或房屋已抵押
有些无良开发商出现一房多卖或将房屋抵押后公开销售,这两种现象若被发现,都可要求退房。
8、开发商无销售资格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若出卖人没有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权属证明,可以成为购房者退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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