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价不断攀升,一些富裕家庭开始考虑提前为孩子购买房产。他们甚至会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以免缴纳二次交易税费。然而,这种方法存在明显的缺陷。
首先,如果孩子未满18周岁,且房产要登记在他们的名下,就无法通过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购买,只能用全款支付。这是因为贷款只能提供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18周岁是一个硬性规定。
其次,如果父母离婚,房产分割就成了一个问题。无论夫妻双方是否共同出资购买,孩子名下的房产都不可分割。这是因为法律上,这套房产属于孩子所有,只是由监护人代为管理。
第三,父母无权随意出售孩子名下的房产。虽然他们可以为孩子购买房产,但在孩子年满18周岁前,房产是无法出售的。如果必须出售,需要获得所有监护人的签名和确认资格,签署保证书,并证明出售房产是为了孩子的利益,例如孩子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父母也不能将孩子名下的房产出售以获得现金。
最后,尽管父母是实际出资人,但房产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因此,如果父母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想要收回房产,如赡养纠纷,这种可能性非常小。因为物权法对不动产所有权有着明确的规定。
尽管提前为孩子购买房产是一种理性的选择,但应该谨慎考虑上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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