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价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考虑用组合贷款购房。组合贷款是指住房资金管理部门与商业银行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既包括政策性贷款,也包括商业性贷款。
有些人选择组合贷款是因为公积金贷款额度有限,但不愿意接受商业贷款的高利率,所以他们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通常,组合贷款是用于超出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个人贷款,例如购买高档住宅,所需的贷款额为100万元,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最多只允许贷款60万元。因此,剩余的40万元将使用商业贷款,并且不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利率。
在还款方面,组合贷款的贷款年限需符合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的规定,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组合贷款的还款方式分为两部分:公积金贷款部分采取自由还款方式,商业贷款部分采取商业银行认可的还款方式。
购房人在还款时每个月的月供是分开计算的,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月供组合在一起,即为当月购房人应该偿还的月供。在还款时,不存在先后顺序,而是将两种贷款方式产生的月供合并在一起。
购房人在申请组合贷款时,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必须是同一家银行,因为他们使用的是同一套房产作为抵押物。此外,在偿还组合贷款时,如果借款人想要提前还款,通常都会优先偿还利息较高的商业贷款。
很多缴纳公积金的借款人都想要使用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进行提前还款。按照规定,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可以自由支配使用,可以提取出来任意偿还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月供。
在还款时,借款人必须注意还款账户中的资金必须充足。一旦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就要在一个月内存入足额的首期还款,以供银行扣款。从贷款发放的第二个月开始,借款人就开始进入还款期,每月应按约定还款日委托贷款银行自动扣款。借款人必须在每月约定的还款日前注意还款账户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以免因疏忽导致违约并被银行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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