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不动产登记的收费标准已经公布了!许多人对不动产登记的收费还很茫然,不知道应该交多少费用,也不知道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别担心,小编在此为大家提供这份实用的知识,无论未来是否购买房产,南宁市民都应该认真了解,收集好资料,不必客气!
一、免费登记
1. 申请车库、车位、储藏室等不动产登记与房屋相关联,且不发放单独的不动产权证的;
2. 因行政区划调整而导致不动产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
3. 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凭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5.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凭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6. 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需要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7. 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
8.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享有免费登记权利的。
二、只收取不动产权证工本费10元
1. 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2.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面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3. 夫妻之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需要申请登记的;
4. 因不动产权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申请补发或更换证书的。
三、登记费减半
1. 申请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
2. 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需要申请变更登记的;
3. 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需要申请变更登记的;
4.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享有减半收费权利的。
四、不得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用情形
1.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以及由于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导致的更正登记,不得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用。
2.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得收取登记证明工本费用。
实现目标:
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不动产登记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