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以支付出让金给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作为对价,在一定年限内取得有期限限制的土地使用权。这意味着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需要向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都可以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四个特征,包括以出让方式取得、直接依法律规定原始取得、具有有偿、有期限的取得性质以及在存续期间内其权能近似于所有权。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基本的方式有拍卖、招标、挂牌出让和协议四种。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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