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房屋遗嘱公证?本文提供了办理房屋遗嘱公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首先需要到人事部门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然后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在公证之前,需要准备好所需材料和公证费用。
一、办理遗嘱公证所需材料
1.权利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发票等证明遗嘱人拥有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证明材料。
2.遗嘱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3.如针对房屋的遗嘱,还需携带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
4.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遗嘱人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一般有格式供申请人使用。
5.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提供精神诊断证明,证明其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房屋遗嘱公证流程
1.将权利证明、遗嘱人身份证明、房屋购房协议和发票带至公证处咨询,索取亲属关系证明和介绍信(仅用于精神诊断)。
2.前往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准确描述遗嘱人的具体情况,若无子女还需注明没有收养过子女。
3.70岁以上的老人需前往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精神状况证明,专科医院为佳。在医院需由门诊大夫了解遗嘱人基本情况,之后到心理测查室做相应检测并返回门诊大夫处开具证明。
4.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录音,根据需要制作公证书的份数。
三、房屋遗嘱公证费用
1.公证费,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为房屋评估值的2%。
2.录音磁带费。
3.书写遗嘱费。
4.精神鉴定费。
其他知识:
公民想要进行遗嘱公证,可以前往公证处申请,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遗嘱人前往公证处有困难,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进行公证。
在申请房屋遗嘱公证时,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所处分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需办理房产遗嘱公证,还需携带房屋产权证。
立遗嘱人不必与当事人协商,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遗嘱内容应对当事人保密。遗嘱可以委托律师或与本人家庭无利害关系的人保管,也可以交给公证处保管。
在立遗嘱人生存期间,有权对遗嘱中处分的财产进行处理,如将遗嘱中处分的房屋出售以维持生计,其财产以遗嘱生效时为准,按实际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