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司法部发布了一项通知: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再强制公证。此外,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也不需要公证。这意味着,得房者不必交纳公证费用,同时法定继承的继承人也不需要支付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可以省下很多钱。但是这项规定刚刚发布,许多城市还没有实施。
相关规定
7月5日,司法部发布了一项《关于废止(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再强制公证,这项规定废止了自1991年以来一直实施了25年的强制公证做法。
哪些情况下的房屋产权登记不需要公证?
1. 继承房产,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商继承和诉讼继承。
2. 赠与房产。
3. 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事项。
不进行房产公证能省哪些费用?
1. 公证费用
赠与房产:在此之前,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时必须提交赠与公证书或接受赠与公证书。而按阶梯比例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这对于动辄数百万的房价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继承房产:以北京为例,除遗嘱继承外(遗嘱继承无公证费用),继承房产公证费用为评估价的2%(或收益额的2%),不低于200元。
2. 房产评估费用
法定继承房产时,得房者需要交纳房产评估费用。在新政策实施后,这部分费用可以免除。
不需要公证如何过户继承房产?
没有公证的房产继承方式有三种:
1. 自行提供材料(如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 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 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新规定落地实施后,法定继承的继承人可自行选择是否进行公证。如果不进行公证,在节约部分费用的同时,也可以省去不少麻烦。当然,新规定刚刚下发,要想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还需要一段时间。如果您要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请提前咨询您所在城市是否实施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