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购买房屋时,很多人并不了解产权年限的相关问题。那么,产权年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不同类型的房屋产权年限有什么区别呢?
一、产权年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不管是商品住房还是经济适用房,产权年限都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开始计算的。例如,如果开发商在2000年拿地,而商品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那么在2005年购买该开发商的房屋的人,剩余的年限为65年(2070年-2005年)。
需要注意的是,公房的产权年限与普通的商品住房是不同的,它的土地使用年限从排名前列的土地收益金开始计算(由于土地使用性质和普通商品房不同,公房一般上市时要补交土地收益金)。例如,一个建于1980年的公房小区,某栋楼在2000年排名前列次出现了二手房交易,那么这栋楼的土地使用年限就从2000年开始算起,到期时间是2070年。
二、商品房的产权年限最长是多少年?
我们通常所说的产权年限包含两个概念,其中一个是房屋所有权,另一个是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是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权根据使用用途有所不同,这也是导致不同产权年限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 居住用地70年;
2. 工业用地50年;
3. 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 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三、房屋的土地使用权限到期怎么办?
很多人都非常担心房屋的土地年限到期后将无法使用该房屋,其实大可不必过于担心。《物权法》中对该问题有相关规定,总结起来,购房者应了解以下内容:
1.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到期后,将自动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将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此土地上房屋及其它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则按约定,没有约定就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 对于其他类型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3. 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将被国家无偿收回。
通过上述内容,相信大家对房屋产权的相关问题已有所了解。在购买房屋时,你需要向开发商或房主了解房屋产权的相关情况,以避免购买房屋不久后就发生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