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开发商经常宣传一房变三房、两房变四房、赠送飘窗、露台、空调位等面积,这些看似优惠的服务往往让人心动。但是我们需要冷静看待,以下是几个真相:
1. 赠送的面积是国家规定的。在建筑设计规范中,入户花园和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赠送的,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飘窗按凸窗和落地飘窗分类,凸窗不算面积,落地飘窗高度超过2.1米算面积。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开发商利用这些规定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但这些面积本来就属于买房者应得的。
另外,开发商承诺给顶楼业主顶层露台和给底层业主地下室空间等,根据《物权法》规定,这些空间应该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而非属于开发商所有。如果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受赠的业主将无法独享其利。
2. 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开发商通常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购房合同,购房者交房后可能会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由于没有约束力的合同,购房者将失去与开发商争取赔偿的依据。
最后,我们需要考虑赠送面积是否实用,例如入户花园常常存在光线不好、装修麻烦、飘雨受潮等问题。另外,入户花园、挑高阳台、露台等面积能否封闭起来,取决于城建等职能部门是否批准,否则可能会成为违章建筑被责令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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