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先生打电话来咨询:他想要购买一套二手房,中介已经跟他商议,约定房价是120万,李先生可以一次性全款付清。但由于房屋仍有未还清的贷款,卖方要求他支付20万元的定金来抵消贷款。卖方并不经常在天津市居住,房屋钥匙由中介保管。李先生认为定金数额太高,担心未来可能出现交易风险。然而,卖方并不同意减少定金数额。如果李先生决定购买这套房子,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的安刚律师给出如下回答: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定金一般不得超过房款总额的20%。如果您交付定金后,卖方没有履行其合同义务,您有权要求按照定金罚则来处理此事。其次,如果您决定购买该房屋,且合同规定付款一次性支付,您需要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与卖方明确的付款期限。您还应该尽快与卖方到房管部门签署正式协议,这样全款就可以存入资金监管账户。再次,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您可以向其发出书面催告,并保存相关证据。在起诉时,您需要提交卖方违约、买方催告以及买方有能力付款等证据,法院会根据情况做出判断并判决是否履行。最后,如果卖方收到定金后失去联络,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并且进行缺席判决。您可以凭生效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中介持有空房钥匙,本案具备在所有权转移登记后一并腾房的充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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