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按照一定的份额共同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这些份额指的是共有人在整个所有权中享有的权利份额,称为所有权份额,它们的效力与房屋的各个构成部分相同。共有人之间需要协商一致,不能单方面做决定。
按份共有并不意味着将房屋分割成几份,各自拥有一份所有权,而是共有人按照所有权份额分配权利和义务。共有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占有权指的是实际占有、支配房屋的权利,也包括在所有权登记中以所有权人的名义进行登记。使用权指的是房屋共有人有权按照自己应占份额、根据房屋用途实际使用房屋。收益权则指房屋共有人有权享有自己所占份额的收益权,例如房屋出租的租金。处分权指的是房屋按份共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合法转让所有权份额,但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按份共有人要承担的义务包括两方面:一是按照所有权份额承担对共有房屋进行管理、修缮等支出的费用;二是行使所有权时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在使用和处分房屋时,必须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如果意见不一致,需要依据占房屋份额过半数的共有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各共有人不得采取单方面行动。
按份共有的房屋可以分割成几部分,有四种分割方式可供选择。第一种是直接分割房屋,在能够独立使用的前提下,按照各自的所有权份额直接进行分割。第二种是房屋作价补偿,即一名共有人独立占有房屋,其他共有人按照自己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占房屋的人进行补偿。第三种是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偿相结合,这种方式包括对房屋直接分割时,部分所有权份额无法按比例分配,需要按照价款进行补偿。还有一种方式是房屋变价分割,即共有人出售房屋,卖得的价款按照所有权份额进行分配。
了解这些房屋按份共有分割的知识,可以帮助共有人在出售房屋时避免纠纷,建立合理的共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