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买房贷款需注意哪些误区?

年底买房贷款需注意哪些误区?

随着年底的临近,一些有购房计划的人决定抓紧时间买房。但是在申请贷款前,一些购房人存在着一定的误区。有专家整理了三个容易出现误区的情况,让有购房需求的人在申请贷款前提前了解,避免影响贷款申请。

第一个案例是来自廊坊的余先生。由于他所在的单位规模较小,他一直没有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最终他决定在北京顺义地区购买一套住房,但是由于他没有缴纳社保,他不知道是否具备购房的资格。专家表示,只有在提供满五年不断档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后,才能在北京本地申请住房贷款。因此,由于他没有缴纳社保,所以现在不能在北京买房。

第二个案例是来自东城的李小姐。由于她辞职后社保和公积金都处于断缴状态,她无法向银行提供近6个月的收入流水等证明,因此无法申请贷款。银行在贷款前会考量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仅仅凭身份证是无法证明还款能力的,所以如果借款人想成功申请并获得贷款,必须向银行提供个人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等资料。因此,如果想贷款,只能以老公的名义申请,按照现在的政策将被算作二套房。

第三个案例是来自北京的肖先生和老婆。由于两个人的经济实力无法承担在北京购房的压力,他们将购房的区域划定在了北京周边城区,在河北选了一套两居室。但是不知道能否跨地区使用公积金贷款。专家表示,除了河北部分地区外,北京缴纳的公积金贷款并不能跨省使用。因此,肖先生在办理贷款前需要咨询河北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所购房屋的地区是否支持公积金贷款。在贷款利息和整体利率走低的情况下,可以尝试使用商业贷款,解决自己买房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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