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有读者来信咨询,当夫妻离婚时,如果只有一套房产,老公是否有权要走这套房子?对此,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的陈蕊伶律师表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因此,法院通常会将房产判给无过错方或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然而,现今房价居高不下,想要赔偿一半房产价值的一方未必有能力。如果一方无法支付赔偿款,另一方将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房屋可能被拍卖,难以得到充分利用,同时还会增加法律风险。
因此,一些法院会要求主张房产的一方缴纳足额赔偿款到法院,谁能够支付谁就获得房产。这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做法,赔偿款的获得者可以利用这笔钱来保障自己的居住和基本生活,虽然没有房产,但也不至于处于困境中。
此外,当事人可以同意采用竞价方式,法院会主持竞价,以最高价标价者获得房产,并赔偿另一方相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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