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购买房产时,银行住房贷款合同通常会将一方列为贷款人,而另一方则为共同贷款人。那么对于夫妻二人来说,谁应该成为主贷人呢?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和标准呢?
我们需要说一下的是,主贷人和参贷人的说法并不标准,一般使用上述语言。
共同贷款人的身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必须是贷款人的直系亲属,如夫妻、子女和父母。同时,还需要是房屋贷款抵押物的房产所有者之一。但对于夫妻来说,这一规定有个例外,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在确定谁应该成为主贷人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以下考量:首先应选择收入较高且稳定的夫妻之一,以方便贷到更高额度的贷款;其次,应注意年龄限制,一般选择较年轻的一方,这样可以贷款周期更长。此外,还要关注信贷政策的变化:在某些地区,非本地居民如果无法提供当地纳税或社保的固定年限证明,则会在首付比例上和利率水平上有所不同,这将增加购房成本。因此,这一因素也必须考虑在内。
特别提醒:银行征信时重点查看主贷人的征信记录,因此如果主贷人的信用记录有问题,银行可能不会放款。
最后,夫妻共同购房时,需要商定各自的财产份额,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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