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是什么?

河北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是什么?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执行的。具体政策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禁止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二、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六、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与有关主管部门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城市人民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落实本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应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应及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0)
上一篇 2023年6月20日
下一篇 2023年6月20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