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业管理手续如何办理?
(1)签署《管理公约》。《管理公约》的内容由开发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并经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业主(购房者)一般应接受《管理公约》的内容,如认为有严重不公之处,可以保留意见。因为该公约是临时性质的,以后可以在业主大会上进行修改。
(2)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等。
(3)签署各项管理规定,如装修管理、卫生管理、停车管理、治安管理等。
2. 物业管理有哪些项目和费用?
物业管理的公共服务项目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清洁卫生:包括楼宇内公共楼道的公共地方的卫生清洁,垃圾清运以及经常性的保洁;
(2)绿化物日常维护:对绿化物进行定期修剪、施肥、更新;
(3)治安管理:设有专职保安人员每天24小时的巡逻值班;
(4)公共蓄水池维护:楼内公共蓄水池应定期清洗消毒;
(5)水电管理:对配电设备、水泵房及公共水电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修;
(6)排污设备管理:清疏和维修排水、排污下水管道、化粪池;
(7)高层楼宇增设的服务项目:配备专职电梯管理人员,搞好电梯维护、保养;
(8)根据需要增设的其他服务项目。
上述八项服务项目的费用构成如下: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服务项目的物资损耗补偿费(含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费),直接用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法定税费;合理利润。
根据文件精神,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和支出是按照以上服务项目和费用构成制定收费标准的。收费标准的核定和审批按照省物价局文件中所述的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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