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西安的住房公积金已经实现省内异地互贷,但全国联网还没有实现。陕西省内非西安市缴存的公积金,在西安购房也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如果购买西安市区自住普通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陕西省内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可以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如果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陕西省内其他城市购买住房,并在购买地申请贷款,按照房屋购买地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申请异地贷款的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非本地户口需提供当地工作或学习的证明;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账户状态正常;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时需提供相应材料,具体内容可查看正文。
办理省内异地贷款的流程包括贷款申请、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放款等步骤。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期限按照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最长30年,原则上不能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将贷款期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将每月应还款本息存入在贷款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内,以确保按时偿还贷款。
如果借款人出现连续3个月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借款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冻结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发送协助催收函;出现连续6个月违约还款,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贷款,并通过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强制转账用于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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