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并不意味着必须立刻搬走。在交易时,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卖家搬离的时间,通常会预留两周。房子一旦过户完成,就属于现任业主所有。如果卖家长时间不搬走,现任业主可以起诉卖家。
房产过户通常需要三个月左右。法律规定,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的90天内,转让双方必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双方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进行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在7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具体流程如下:
1. 交易完成后一个月内,买卖双方需携带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需要准备的证件和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
2. 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买卖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并交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等费用后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如果有一方不能办理手续和产权登记,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 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放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需要准备的证件和资料包括: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等。
4.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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