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者看中房屋后,需要签署认购书并支付预付款。在此提醒消费者要明确付款是定金还是订金,因为它们造成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对于订金,它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不能起到担保债权的作用。若开发商违约不签订合同,则无法获得双倍返还。而对于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收回。如果交了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例如,如果因购房者原因无法签订合同,则定金不退。如果因出售人原因无法签订合同,则出售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但是,定金罚则有一个前提,即开发企业必须在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如律师所说,房产取得合法的销售证件意味着该项目符合预售条件。对于期房,开发商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对外正式销售并收取买受人的定金。因此,作为消费者,我们还应搞清楚开发商是否有合法的销售证件和权利收取定金。在不具备合法销售证件的情况下,若开发商提前向社会销售房产,则我们支付的仅为保留金。购房者可以随时选择退房,而保留金可以如数退还。这对购房者的约束力较小。此外,在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发商收取客户的定金本身就违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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