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的垄断经营会导致一些不良现象。虽然没有一家企业垄断了整个市场,但商品房的市场占有率远高于其他类型的房产。普通老百姓要想买房,往往只能购买商品房,商家们也越来越放肆地制定霸王条款。虽然人人都会感到怨气,但由于大家都面临同样的处境,谁也不会抱怨太多。在面对房产商的套路和乱收费时,购房者应该学会辨别和不给甩。购房者应该在购房前了解一些相关的条例和规定,避免被要求支付不必要的费用。下面介绍4种不必要支付的费用。
第一笔钱:认筹金
很多购房者在房产交易之前会被要求缴纳认筹金。该款项一般会以三四千元为起点,但上限不封顶。购房者向开发商预先缴纳认筹金的目的是为了让开发商快速回收资金。不过,很多开发商承诺的各种优惠最终都不会兑现,例如享受基础单价上优惠10%的折扣或将认筹金用于抵消购房款等。值得注意的是,认筹金所可以选择的房子数量比较有限,一些优质房源并不在认筹金优惠的范围之内。
第二笔钱:预付抵现
和认筹金类似,预付抵现也是为了让开发商快速回收资金的一种手段。该款项的优惠常常承诺非常大,例如交3,000元可抵20,000元或交30,000元可抵80,000元。不过实际上,这些优惠并不会让购房者获得很多实惠。购房者应该特别谨慎,因为该款项通常在法律边缘徘徊不前。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发商不能以预付抵现的方式变相收取购房款。因此尽量远离这种方式。
第三笔钱:房产证工本手续费
办理房产证的费用通常只需几十元,但很多开发商收取的费用却数百元甚至上千元。在退房时,许多业主还会因为开发商的服务费和跑腿费等问题索要多退少补的费用。为了制止乱收费的行为,现在很多地方规定开发商不能代办房产证,业主必须自行跑腿办理。
第四笔钱:天然气开口费
585号文件规定该款项费用已经被取消。因为天然气开口等相关设施是城市基础建设的基本内容,天然气应该自动安装好。如果开发商强制收取该款项费用,购房者应该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款项费用通常在两三千元左右,开发商在建造前必须缴纳,否则房子就不能通过规划审批和验收,禁止销售和建造。因此房款中已经包含了该款项费用,开发商不应多次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