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市场的房屋售价通常不是固定的,因此卖方会希望以更高的价格出售房屋以获得更大的利润。因此,卖方可能会解约或甚至违约来出售房屋。作为买方,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一、二手房违约的情况有哪些?
1.售方直接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
如果售方将房屋卖给了另一个人,但未完成房屋过户手续,法律规定买方有优先要求过户的权利。如果售方将房屋卖给第三方并完成过户手续,那么售方算是恶意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此时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售方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售方要求提高房价完成过户。
在实际的房屋买卖过程中,很多售方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要求买方加价来完成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并进行财产保全,以防止售方将房屋转卖给第三方,从而使合同无法履行。同时,买方应该要求法院判定售方继续履行合同。
3.售方出售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如果买方在购买房屋时知道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共有人同意购买的话,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买方可以获得支持。但如果是夫妻共有的房屋,根据房屋买卖合同,通常认为是夫妻双方已经同意。因此,买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二、二手房买卖违约的处理方法
当卖方违约后,买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选择如何处理。具体有以下几种方法:
1.如果想要继续履行合同,则可以主张延期履行违约金。合同通常约定每日所有房款的万分之几作为违约金。
2.如果想要解除合同,则可以主张解约违约金。一般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是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二十。
当一方违约时,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果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则不能要求赔偿扩大的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如果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以上是二手房买卖中常见的违约情况及具体处理方法。希望通过这些内容能帮助购买二手房的买方了解如何处理违约情况,以获得应得的补偿,并减少因违约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