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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嘉宾是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的吴杰臻律师。最近,一个读者咨询离婚时夫妻共有的宅基地和上面的房屋是否可以分割并出售。吴杰臻律师回答说,如果宅基地拥有宅基地使用证明,上面的房屋拥有相应的产权证明,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对宅基地和房屋进行分割。但是,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擅自转让;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房屋也不能随意出售。
如果夫妻一方不属于村民,则不能获得宅基地和房屋的产权。不过,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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