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州市出台新政策,允许在其他浙江省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湖州籍职工在湖州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该政策规定,职工需持有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的证明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申请贷款不得超过规定额度和年限,利率与本地相同。但异地缴存职工本人必须持有湖州户籍,借款人及配偶不得同时在缴存地和湖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文章提醒公积金的正确使用方式,包括六大误区,如不能将公积金余额直接用于购房首付,提取额不可超出租房款或购房款等等。同时,公积金贷款也需要考核借款人的信用纪录。装修房子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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