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在选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五证,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如果房屋没有五证,那么就不能办理产权证,预售合同也会变得无效。目前我国的商品房交易采用网上合同备案操作,没有五证的房屋即使买房人付了钱、签了合同,也无法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网上合同备案登记,这就会导致经济纠纷,如果开发商把该房屋再次卖给其他人,那么问题就更加复杂了。
没有五证,你也看不到房屋的性质。开发商有意混淆房屋性质,有些以LOFT、SOHO等形态的房子都是商业用地,不仅使用年限短,而且商用水电费用高,需要支付的契税也比较高。没有五证的房屋就意味着开发商很可能没有建造商品房的资质,更没有出售商品房的资格,这样的房子很难得到保障。
房屋属于不动产,实行实名登记制度,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在法律上不属于有产权的房地产,不受物权法的保护。一旦开发商出现问题,购房者必定会蒙受损失。商品房预售时,房子通常还在建设中,开发商尚未取得房屋大产证,买房人不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和过户,而银行的住房按揭贷款是以交易的房产产权作为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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