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如果想在房产证上加上妻子、女儿或父母亲人的名字,实际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根据目前法律法规规定,有三种方式可以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分别是房地产权赠与、买卖和析产登记。
方法/步骤:
1. 赠与: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亲人,需要办理赠与公证、完税或免税手续、测绘附图等手续,最后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
2. 买卖: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亲人,需要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测绘附图等手续,最后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
3. 析产:夫妻之间可以选择房屋析产登记,需要办理夫妻析产公证手续、完税或免税手续、测绘附图等手续,最后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
注意事项:
1. 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但需要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这三类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按照产权变更登记处的要求写同意加名的书面声明,并在声明上签名盖手印。
2. 父母子女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被视为份额买卖,需要收取相应份额的契税及各项税费。
以上是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详细步骤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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