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购房过程中,有时借名买房这种惊人的情况会发生。这种行为通常是由于买房者自身不符合购房条件,因此借用第三方的名字进行购房。然而,这种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或行为。那么,哪些情况下的借名购房是有效的,哪些是无效的呢?今天,本文将从法律常识的角度,为大家介绍在借名购房的情况下,哪些是有效的,哪些是无效的。
无效的借名购房情况:
1、借名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等住房
政策保障性住房属于为特定群体提供保障的住房。如果买房者为了获得政策保障性住房而采取借名购房的方式,虽然不违反法规要求,但这样做却占用了特定群体的购房名额,从一定程度上侵犯了低收入群体的购房机会和利益。如果发生争议,法院可能会判定购房合同和协议无效,认为该行为是损害公共利益的。
2、借名购买单位集资房
单位集资房通常是用来为单位职工提供独有的福利。如果该单位的员工自愿放弃名额,将其转让给单位外的人使用,则此行为是自愿行为,借名买房是有效的。然而,如果购房名额有限,单位并不是所有职工都有购房资格,这时借名购房就会对他人的权益造成损害。如果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或借名协议将被认为无效。
有效的借名购房情况:
1、违反限购政策的借名购房
在城市限购政策下,买房者可能因失去购房资格,而借用有资格无购房需求之人的名字购房,这就构成了借名购房的行为。一些法院认为,虽然借名对抗当地楼市限购的政策规定,但这并没有在法律责任上造成危害,特别是交易双方是自愿行为,因此认定该行为无效不合适。只要签订正式协议和合同,一般可判定为有效。
2、违反限贷政策的借名购房
跟限购情况类似,如果购房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向银行贷款,或者不符合银行审批放贷要求而不得不通过借名购房,这也是借名购房的一种表现。从政策层面来看,该行为可能损害银行的利益,而不是公共利益。因此,只要经过正规的签约、协议或合同约束,双方没有因此产生矛盾,该行为应被视为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
判断借名购房协议是否有效的主要思路是确定当事人责任划分,并确保协议对房屋权属约定明确,不涉及欺诈、胁迫、恶意串通、违反法律规定等内容和手段,也不掩盖非法目的。只要有正式协议和合同,一般认为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