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经拿到了房子的钥匙和房产证,但如果不幸遗失或被盗窃,该怎么办呢?如果房产证丢失,应如何补办?需要哪些手续呢?
实际上,补办房产证只需要原业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当地国土局进行档案登记,查找原证的房产证号、宗地号、登记价格和日期,国土局将提供相关证明。然后按照补办房产证所需的步骤进行操作即可。
具体步骤如下:
一、备件申请
1.书面申报权证遗失原因及房屋的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明文件。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携带上述资料到遗失权证台办理手续。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房地局会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的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经房产管理局核查申请遗失事项后,将出具证明供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携带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可以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负责勘丈和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将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和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发放权证,经过缮证和校对后,将向你发出领证通知,你可凭登记收件收据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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