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房时最重要的一步是签订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合同有时会无效。以下是七种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必须注意。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签订合同,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合同无效。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得到其同意。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导致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以侵害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健康受到威胁,迫使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危机或利用对方的急需,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条件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经意地串通合谋,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也没有据可查的文件,认定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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