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同意妻子加名在房产证上?

银行不同意妻子加名在房产证上?

有朋友问,房子加名字好不好。答案是可以加名字,只需要准备好各种证件,按照规定流程操作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房贷还未还清,需要向银行咨询他们是否同意加名字。有一个朋友就因此而哭了。

银行不同意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方女士结婚两年了,婚前已经买了一套房子,但房产证上只有她丈夫的名字。由于两人一起供房贷,丈夫认为应该在房本上加上她的名字。他们前往当地的房管局交易登记中心,准备办理加名,该中心给他们开具了一份免税证明,递交材料后十天后,他们获得了同意加名的批复。然而,由于他们还在还贷的过程中,他们需要前往银行办理房贷的交接。然而,银行却告诉他们,按照规定,未还清贷款时无法加名,因此他们无法获得同意书,只有还清房贷后方可办理加名。

为什么银行会拒绝在房产证上加名?

尽管客户经理对方女士进行了多次解释,但她仍然无法理解。银行之所以不同意在房产证上加名,是出于以下原因:

首先,加名会带来潜在风险,因为加上名字后,债权债务关系也会发生变化。

其次,办理房贷时银行会调查借款人的购房情况,如果增加了名字,房贷利率就需要重新计算,而且如果夫妻之间出现纠纷,还有可能导致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

第三,办理房贷时,银行会对借款人的征信情况进行调查,但如果增加名字,银行则需要对这个人重新进行调查,如果这个人有不良信用记录,会影响到贷款合同。

第四,如果房屋存在抵押贷款,根据《物权法》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增加名字需要先还清银行房贷并办理涂销抵押。

此外,如果房产权处于限制状态,也不能办理变更登记。

如何进行财产公证?

尽管在房产证上加名可能存在一些限制,但解决方式还是有的。如果在婚后共同还贷,但房产证上没有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可以共同协商后到公证处做一个财产公证。

如果房贷已经还清,那么办理加名就会比较简单。只需要房主带上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的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即可。需要递交的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情况约定书、婚姻关系证明、完税证明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要求,例如增加配偶姓名和增加子女姓名就会有所不同。前者只需要填写房产《约定》,办理完毕后即可获得新的房产证;后者则需要按照房屋赠与手续来办理,或者按照子女受益额为房屋评估价值的三分之一来计算公证费、契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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