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房市场中,房屋退房已经不是少见的现象,但是退房仍需谨慎。商品房买卖与其他商品不同,需要购房者慎重选择。本文将介绍一些退房情况,供购房者参考。
几种允许退房的情况:
1、未经购房者同意,开发商随意改变产品设计,导致房屋结构、朝向、面积等受到影响,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五证情况下售房,购房者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需返还购房者已付的房款及利息。
3、开发商因故未能按期代办房屋产权证,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或者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届满后一年内,因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登记,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
4、开发商因为融资困难而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催告,并要求解除合同,但有另外约定的除外。
5、购房者可以在房屋交付时或办理产权证明期间,通过测绘部门对房屋面积进行测量,若面积误差比特别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
6、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而无法使用,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购房者需通过质检部门检测房屋质量并出具质量不合格证明。
7、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房屋存在抵押情况或进行一房二卖,购房者经查明后可以要求退房,并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双倍赔偿。购房者在购房前需查明房屋的抵押登记情况,以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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