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是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等于土地使用权加房屋使用权,而房屋使用权是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则不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根据不同用途而定,其中居住用地为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将收归国有,但房屋所有权将仍归业主所有,这就是所谓的70年产权。若产权到期,产权人可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需根据当时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对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根据不同土地性质而定,其中居住用地的期限为70年。在产权年限内,房屋所有人有权排除他人的干涉,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占有是产权人对房屋实际控制权的表现,使用是产权人按照房产的性能和作用利用房屋的权利,收益是指产权人从房产中获得的利息,处分是产权人对房产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处置。
70年产权期限到期后,有三种处理方法。若土地使用者提交续期申请并获得审批,需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房产所有权将得以延续。如未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将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将消失。若续期申请被驳回,土地使用权将被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将按照收回时的残余价值进行相应补偿。需注意的是,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占用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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