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南阳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许多人并不知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真正含义。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所在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给商业银行,以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发放房屋抵押贷款。那么在南阳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1. 夫妻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工资收入证明。

2. 单身贷款需要单位出具的单身证明(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3.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需要提供房管部门联机备案购房合同和已支付占购房款总额30%以上的首付款票据。如果由于特定原因无法提供联机备案合同,则需要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买二手房的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买卖契约合同、房产交易契税票据和交易房产的产权证。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需要提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及房款与补偿款差额部分30%以上付款票据。以单位集资、团购、定向开发等形式购买住房的,则需要由单位统一提供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单位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职工购房明细表及单位与个人签订的购房协议及30%以上首付款收据。

4. 保证贷款的保证人需要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工资收入证明。(保证人在担保期间不能贷款、不能提取、不能更换)

5. 抵押贷款需要提供房产评估报告、土地证或土地未抵押证明,房产所有人和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金额按较高不超过评估价的70%(民房不超过评估价的50%),县区所发的房产证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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