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签约需警惕5大不平等?

购房签约需警惕5大不平等?

当前,房价依然处于高位,因此购房者在购房时需要非常谨慎。一般情况下,购房者与开发商初步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会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支付一定数量的定金。然而,购房者面临着商品房认购的各种陷阱和不平等。因此,本文想提醒大家:在商品房认购中存在以下5大不平等,购房者务必注意。

1.买卖双方信息不一致

购房者往往会认为商品房认购和购房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但实际上,认购合同通常不具备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如果买卖双方信息不一致,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协商。例如,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在买卖关系终止时开发商必须如数归还定金。

2.商品房认购合同不符合标准

在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之前,建议先了解正式的商品房认购合同。当前,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由开发商单方面制定,并且采用格式条款。如果开发商在条款中免除其责任、增加购房者责任、排除购房者主要权利,该条款无效,该合同也可撤销。

3.先付首付再签认购书

开发商有时要求购房者先支付首付款,然后再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如果这种要求没有涉及购房合同的其他内容,那么显然对购房者不利,购房者应可以拒绝交首付。

4.房产信息不清

例如,购房者不知道该楼盘是否抵押给银行。一般来说,开发商不会主动告知购房者楼盘的抵押情况,并且这一信息也不会写入认购书。如果购房者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抵押房,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定金并承担法律责任。

5.中介违规收费

除了在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外,许多购房者也选择在房屋中介处购房。但是,有些中介在代理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时,会在认购书中增加综合服务费项目,金额为1000至3000元。这种收费并不合理,购房者有权拒绝。

与专业而精明的开发商相比,购房者往往显得比较新手和小白。因此,在商品房认购时,购房者常常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这会损害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文想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务必注意上述5个方面,否则日后可能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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