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由于信息不透明,地位不对等等原因,买卖合同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捆绑销售,业主该如何维权呢?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捆绑销售,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品牌或公司在促销过程中进行合作,从而扩大它们的影响力。但并非所有产品和服务都能随意捆绑,需要正确制定捆绑策略。
在房地产领域中,捆绑销售也被广泛应用。比如,捆绑购房人:类似团购,一起购买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捆绑商铺:当消费者购买本项目商铺达到一定的数额,可免费得到一套商务公寓等等。但也有一些购房者,在被开发商捆绑销售之后感到被绑架的感觉。
一些让购房者不满的捆绑销售策略包括绑车位、绑学校、绑银行、绑储藏室、绑装修等。但消费者有权拒绝签订相关合同,已经签订的可以要求法院宣告此合同无效。售房合同与其他捆绑销售的合同是两个法律关系,消费者不用担心后者无效最终买不了房子。
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滥用优势地位进行不公平交易,强迫交易签订霸王条款,是不合规的。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购房者有权要求法院宣告捆绑销售合同无效,已经订立的有权要求法院宣告此合同无效。
业主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法院依法宣告装修合同无效,要求返还相关款项。已经入住业主也可以要求法院按照市场正常价格评估此价值,要求开发商返还明显不合理部分的价款。从民事和行政角度讲,开发商面临退款和赔偿的法律责任。对于违规操作的开发商,住建委等部门可采取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不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强化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等措施。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