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共同购房时,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一般将一方设为贷款人,另一方为共同贷款人。那么,对于夫妻来说,谁来担任主贷人较为适宜呢?又有哪些规定和标准呢?
首先,我们需要正确认识主贷人和参贷人的概念。对于共同贷款人,银行要求其必须是贷款人的直系亲属(如夫妻、父母、子女),并且是住房贷款抵押物的房产所有者之一。不过,对于夫妻来说,这一规定有所例外。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担任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在确定谁作为主贷人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选择。通常应选择夫妻中收入较高、工作稳定的人,以便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同时,还要考虑年龄因素,一般选择年龄较轻的一方,这样贷款年限就可以更长。
此外,我们还需要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因为在某些地区,非本地居民如若无法提供当地纳税或社保固定年限的证明,会在首付比例上或利率水平上有所不同,这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我们也要将这个因素考虑在内。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银行在征信时重点考察主贷人的信用记录。如果主贷人的征信出现问题,银行可能不会放款。
最后,在夫妻共同购房时,必须商定各自财产所占的份额,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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