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产权房是指地方政府将部分土地出让收益让渡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保障对象家庭,然后以低价配售给其建造的房屋。这些家庭与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购房者可以按个人和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以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也可以向政府赎回产权。
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房屋产权可以按照两种比例实现共有:当个人与政府的产权比例为7∶3时,个人承担的价格相当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对于无力购买的特殊困难家庭,可以按5∶5的产权比例进行购买,个人承担的价格相当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70%,即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
购买共有产权房的人随着收入的增加,可以申请购买政府部分的产权。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5年内购买政府产权部分的,按原供应价格结算;5年后购买政府产权部分的,按届时市场评估价格结算。房屋出售时,出售所得按购房家庭和政府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当购买者的经济情况发生变化,家庭收入高于政府规定标准,进入中高收入群体时,政府不会强制其搬出,而是对政府产权部分收取市场租金。共有产权房和小产权房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如果想要进行转让,也必须符合申请购买共有产权房的条件。购买共有产权房的人在购买时要慎重,因为想要转让出去会比较困难。建议各位购房者在充分了解之后再进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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