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增值税是指单位和个人在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后,按照转让所得减去法定扣除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那么土地增值税属于哪个科目呢?它应该计入哪里?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房地产业务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土地增值税,借记经营税金及附加(地产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股份制试点企业)、营业税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其次,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则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土地增值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如工业、农业、商业、运输、施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科目)、其他营业支出(如金融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如旅游、饮食服务、保险企业、股份制试点企业)、营业税金(如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商投资租赁、旅游企业)、内部供应和销售支出(如运输企业),以及其他营业税金(如外商投资银行)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最后,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专项工程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纳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专项工程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因此,可以看出土地增值税属于应交税金科目,该税应计入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在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为提供计算依据,应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支付额、土地开发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等在有关会计科目或备查簿中详细登记。补缴已实现的土地增值税时,应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实际补交时,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