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共同购买房产,但只有一方的名字出现在房产证上,那么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需要多少钱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许多因素,如婚前财产、婚后财产、是否首套房等等。缴纳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要求和金额也会因情况而异。因此,房产证加名字的费用因不同情况而异,不能一概而论。
下面介绍两种常见的情况:
一种是婚后产权变更,即在结婚以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证中增加另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比较简单,只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和房产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填写相关表格如《转移登记表》和《增加共有人的变更报告》等,缴纳登记费和工本费等,费用约100元即可完成。无需缴纳契税等费用。
另一种情况是婚前产权变更。如果双方是男女朋友、未婚夫妻等,还没有法律婚姻关系,或者夫妻中任何一方的婚前房产想增加另一方为产权共有人,就必须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来转移部分产权,从而增加另一方为产权共有人。这种情况需要根据法规缴纳契税、综合税等相应的税费。具体的税费标准因房屋的性质、产权年限等而异。赠与只需缴纳房产价值的3%的契税。买卖的契税为1%至3%不等(按照房屋面积来计算,144平方米以上的房子为3%,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的房子为1.5%,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房为1%)。此外,还需缴纳营业税、附加等综合税,费用约为市价减去当初购买价的增值部分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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