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在购房后遇到问题想要退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无条件退房。否则,在签订房屋交易合同后,双方都无法反悔。
以下是可以无条件退房的情况:
1、购房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合同无效,则双方应返还财产。在购房合同中,这意味着开发商应无条件退还房款,而购房者应退还房屋。常见的引起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开发商无权处置该房产,例如未获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该房屋权属存在争议,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此外,如果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虽然购房者常常以此为由要求退房,但实际上法院支持的并不多,主要是因为购房者难以证明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为了防止此类情况的发生,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开发商将每项承诺落实为文字并予以签署认可。
2、套型误差导致退房。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如果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而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购房者可以退房。
3、面积误差导致退房。
如果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超过一定比例,购房者有权退房。如果合同中未约定具体比例,则误差超出3%时,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
4、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
已预售的商品房,如果开发商在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或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情况时,在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在接到通知后可以选择是否退房。如果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则购房者有退房的权利。
5、质量不合格导致退房。
如果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者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如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购房者有权退房。
6、交房时间逾期。
如果开发商超过3个月仍未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