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合贷款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可以选择先还商业贷款,但由于涉及两个机构,因此借款人可以自由选择优先偿还任意一种贷款。各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和银行都有自己的规定。此外,在申请组合贷款时,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不能只还其中的一种。如果只想提前偿还商业贷款是不可行的。
1、向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分别提交书面贷款申请和相关资料。资料包括购房合同、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和住房储蓄卡。如果夫妻双方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需要携带结婚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2、签订合同:借款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后,需要凭借《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前往银行申请组合贷款。获得银行同意贷款通知后,借款人需要分别与银行签订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公证手续。
3、办理抵押和保险:签订合同后,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及其它必要手续。抵押登记和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抵押期间,保险单的正本由贷款银行保管。
4、开立帐户:借款人选择委托扣款方式还款,需要在贷款行开设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储蓄卡或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还需要在贷款行开设存款专户。
5、签订还款协议:选择使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需要到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选择委托单位扣款还款的单位,需要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6、银行划款:按照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借款人前往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支取。
7、按期还款:借款人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方式,按期归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目前,还款方式有两种:委托银行扣款和柜面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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