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房产过户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如果是公司采购个人房产,还需要提交单位法人或相关机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办证委托书(在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次,如果不是住所搬迁,还需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如果当事人无法亲自处理,需要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并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房子已出租,且购买人不是租户,还需要提交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如果存在共有权人,需要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最后,如果是经过法院判定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房产过户申请人应向登记机构提交以下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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