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必看!哪些费用属于首付?

购房者必看!哪些费用属于首付?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购买房屋和置业,但同时也伴随着各种退房需求。那么,在什么情况下购房者享有法定退房权呢?本文将为您解答。

购房合同无效

如果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购房合同将被视为无效,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例如,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这种情况下,这份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

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

如果购房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或者合同在订立时显失公平,开发商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购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购房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例如,交房时的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而合同中又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面积误差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如果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特别值其中一项超出3%,购房人有权退房。如果购房人退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已支付的房价款退还给购房人,并支付房价款利息。

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

如果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或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且开发商未能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购房人有权退房。购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可以书面答复是否退房。如果购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则被视为接受。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如果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如地基基础沉降超过允许变形值、钢筋混凝土构件变形、裂缝、砖石结构没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等,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认为质量不合格,购房人有权退房。

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起超过一年,由于出售方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赔偿损失。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回购房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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