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各种各样,包括物业公司收费不合理、开发商出售的房屋配套设施不齐全、公共设施不到位、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等。由于大多数业主无法选择物业公司,因此在与物业的交涉中,我们需要保护自己的权益。
不交物业费的后果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此,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进一步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业主拒交物业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不利后果。
哪些情况可以拒交或少交?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由租住户缴纳。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所有业主可以拒交,但需提供有效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6、物业公司缺少物价管理部门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8、小区物业服务不好。
如何维权?
1、记录违约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并保留好相应证据,可采取拍照、摄像或文字记录对方签字的方式。
2、采取谈判的方式,主动与物业公司交涉,告知哪些地方出现问题,拒绝支付不合理的物业费并保存好交涉记录。一旦物业公司起诉追缴物业费,业主可以有理有据地辩驳非恶意拖欠。
3、业主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应诉求,提出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等要求。没有业主委员会的,需积极与当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沟通,早日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日后的维权。